只劝离不劝和 “离婚公司”引发争

只劝离不劝和 “离婚公司”引发争议

“如果夫妻双方都这样请人查来查去,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受害的只是婚姻当事人,而得利的是离婚公司。因此,我坚决反对离婚公司插手个人婚姻问题。”“婚姻如果真的走到需要请公司调查这一步的话,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如早一点解除婚姻,结束两个人的痛苦。”

新闻背景

“离婚公司”:犹抱琵琶半遮面

近日,记者在汉口某写字楼电梯口看到,一张小广告上有一幅画:三只手在吹一支笛子。画外音是:当第三者出现,家庭也会像这笛子一样,奏出不和谐的音符来。该广告醒目处称,如果婚姻出现危机,可以拨打该公司电话,该公司将通过调查取证,帮助解决婚姻问题。

随后,记者与该公司取得联系,对方称,他们是正规注册公司,主要为婚姻问题提供咨询。记者提出要与其详谈,对方称正在武昌青山调查取证,暂时没有时间,并约定改日再谈。此后,记者多次联系,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说暂不便接受采访。同时,他告诉记者,武汉有很多这种“为离婚提供咨询和取证的公司。”

据悉,早在2年前,武汉就出现了首家“离婚公司”,之后,许多商务咨询公司和婚介公司都打出“离婚公司”的招牌。这些离婚公司主营业务是“为确已到了离婚边缘或者已经是死亡婚姻的家庭提供离婚咨询,协助取证,维护权益。”并且配备了律师团、婚姻咨询师和专业调查员,一般对外宣称:“如果一方有外遇,或者出现财产转移的情况,我们就可以帮有需求的市民搜集证据和提供帮助”。

武汉市工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些公司注册时,经营范围为“婚姻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服务”等,因此“很难说违反了有关法规”,但若在经营过程中有涉嫌“违法取证”等行为,就会受到查处。

新闻调查

“离婚商机”催生“离婚公司”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武汉有许多咨询公司均有“婚姻调查”或“婚姻咨询”业务,而且大多以此业务作为首推。在他们的宣传材料中,“婚姻调查”一项都位于醒目位置。除此之外,这些公司的经营范围还有打假维权、科技寻人、债务追讨等。

昨日,记者来到武昌徐东附近某婚姻咨询公司,了解了该公司婚姻调查业务情况。该公司一位姓陈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来公司快3年了,生意一直不错。据陈先生介绍,该公司每年大概要受理100起婚姻调查。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到该公司咨询婚姻问题的人,一开口就问“调查离婚要花多少钱”陈先生称,公司会按照不同的委托人,设计不同的“调查方案”,收费也不一样,从200元到60000元不等。“比如说,普通的婚外情调查取证与重婚罪调查取证的收费差距巨大。”记者发现,一项提供影像、照片、跟踪记录等材料的“婚姻忠诚调查”,定价在8000到20000元之间。除此之外,该公司还有婚前调查、DNA鉴定书、婚外情、重婚犯罪调查以及财产情况调查等项目,均有明确标价。

据相关数据显示,1980年,中国离婚夫妻的数量为34.1万对;而到了2007年,这个数字上升到了209.8万对。“这说明离婚商机很大。”陈先生说,这也是许多“离婚公司”存在的前提。

并非只劝离不劝和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门亲。”陈先生说,他们并不见钱眼开,很讲究良心道德和信誉。对于还有挽回余地的婚姻,他们会尽量劝和。有一次,一位青山居民前来咨询,说她丈夫和自己同事有染,要求调查取证后,与她丈夫离婚。后来,经该公司调查发现,其丈夫根本不是她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勤俭节约,老实本分的男人,根本没有出轨行为。只是这位妇女心理有问题,一直在胡乱猜测而已。这位妇女了解后,十分感动,再没要求离婚了。“其实有好多家庭经过调查以后,婚姻关系开始好转了。”

对许多铁了心要离婚,而且经过了解后,发现他们的婚姻确实已经死亡,没有存在必要的,公司会按要求进行调查取证。“绝对要实事求是,不能编造证据拆散别人的婚姻。”陈先生一再强调,他们公司是正规注册公司,有多名婚姻分析师和律师指导和参与调查。尽管如此,从事婚姻调查仍然风险重重。“我们同行有好多被打过的,甚至有伤及性命的。”“我们既生存在法律边缘,又有巨大的道德舆论压力。”陈先生告诉记者,明年国家可能会对这一行也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这将促进该行业的发展。

有话大家说

不能拿隐私来牟利

王克明:我觉得离婚与否的权利是属于夫妻两个人共有的,作为离婚公司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判断或者是调查。离不离婚自己还不知道吗,凭什么别人来管夫妻之间的事而且,如果离婚公司插手的话,难免会触犯个人隐私,离婚公司不就是拿别人的隐私来牟利吗离婚公司本质就是以侵犯一方的权利,来维护另一方的权益,并从中牟取利益。而且,如果夫妻双方都这样请人查来查去,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受害的只是婚姻当事人,而得利的是离婚公司。因此,我坚决反对离婚公司插手个人婚姻问题。

赵先生:离婚公司如果真的依靠劝别人离婚来赚钱,就有点不太道德了,会不会有的离婚公司为了经济利益而故意拆散别人的婚姻呢两个人结合在一起很不容易,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离婚公司作为第三方,以非常隐蔽甚至蛮横的方式来干涉婚姻,肯定会伤及夫妻双方感情,让人觉得对方无情无义,从而结下仇恨,婚虽然离了,彼此却成为了仇人。

离婚公司值得提倡

艾小姐:我觉得离婚公司的出现为很多人提供了方便,无论离婚公司的创办目的是什么,但是它在运营上的确为很多人提供了方便。比如说可以帮忙调解夫妻矛盾,很多夫妻出现矛盾后为了面子,并不希望自己的亲友同事知道这些事,而离婚公司在进行了调解后,可以很好地为委托人保守秘密,避免他们生活中遇到尴尬。

司马童:现在离婚公司大多业务涉及第三者插足的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夫妇俩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更愿意到婚姻咨询公司悄悄处理。如果离婚公司真能起到“提倡和平分手,而且尽量让已无感情的夫妇离婚后,仍然像朋友一样交往,而不是成为仇人”的作用,那么,即使其收费不菲,也是值得提倡的。

李维维:有人办离婚公司,有人愿意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符合市场基本规律,只要他们没有违法,根本干涉不了,也没必要干涉。

这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郑丹丹:从离婚手续来说,离婚正在经历一个从难到易的转变。以前离婚还要到单位开证明,手续很麻烦,婚离了,周围的人也都知道了,离婚的人也声名狼藉了。随着离婚率的上升,离婚手续也越来越简单了,直接去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即可,你自己不说,没有多少人知道。

但是,当离婚的人多起来的时候,人们的维权意识也在增强。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手续问题、财产问题也越来越多,需要有人来帮助解决,并愿意支付报酬。这时,有人也愿意为其效劳,离婚公司就顺应而生了,这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也是人类个体化发展的一个具体表现。

不过,我认为从法律上讲,离婚公司不能在维护一方利益时,侵犯别人隐私。而从道德上讲,我认为离婚公司没什么不对的,因为婚姻如果真的走到需要请公司调查这一步的话,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不如早一点解除婚姻,结束两个人的痛苦。

离婚公司应合法经营

魏建峰:离婚公司是一个新生事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我们不能一棒子打死。不过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值得考量:比如是否经受过培训、是否有资格调查、采用什么样的取证手段等。

我个人认为,离婚公司取得的一些证据,有时候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效力。比如说偶尔的一次捉奸,并不能让出轨一方少分一些财产。但也有一些可以作为重要法律依据的,比如长期跟踪后,确定当事人与第三者是长期稳定的同居关系的,可以作为另一方的离婚依据。与此同时,离婚公司所取得的证据在道德上对当事人是有很大的压力的。比如当事人当场捉奸曝光之后,他会觉得很羞愧,道德上就会有压力。

另外,我认为如果不规范离婚公司行为的话,一定程度上会扰乱社会秩序。因为离婚公司在取证的过程中,一般都会采取非法手段,比如偷拍、破门而入等。再者,夫妻双方一方可以找人调查,另外一方也可找人调查,双方这样调查来调查去的,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挑战。

平常心看待离婚公司

戴茂堂:婚姻本来就是人类相处的一种“权宜之计”,许多人通过婚姻来约束自己,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但人们总是向往自由的,当这种自由突破了婚姻的约束之后,就会发生离婚。随着人们对自由的不断追求,离婚率也自然开始提高。可以说,离婚现象是婚姻不断变化发展的结果,而离婚公司是为了帮助人们理性地应对这种新变化。人们应该用一种平常心来对待离婚公司,就像对待结婚公司的出现一样。因为离婚和结婚都是人与人相处的一种方式,都是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表现形式。

无论是“劝和”还是“劝离”,我觉得都不可取。因为“劝”字本身就是贬义的,既然两个人不适合在一起了,为什么非要劝他们在一起不可呢如果两个人适合在一起,更不用劝他们分开了。目前离婚公司要做的是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不要煽风点火,引导当事人以平常心看待离婚,既能理性离婚,又能达到“离婚不离情”。

关键词:公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