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的股东或投资人,对关系其自身重大利益之事项而要求公司通知和公开的权利。股东知情权是股东所享有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利。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不仅直接关涉到股东自身权益的实现,而且与公司管理能否规范化的问题紧密相连。 修订前后的公司法对知情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的股东或投资人,对关系其自身重大利益之事项而要求公司通知和公开的权利。股东知情权是股东所享有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利。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不仅直接关涉到股东自身权益的实现,而且与公司管理能否规范化的问题紧密相连。
修订前后的公司法对知情权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该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对于股东知情权的实现方式,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在本案中,由于设备公司不向股东数码公司提供能反映公司经营状况财务会计报告,造成其无法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利润分配情况,对其正常行使股东权利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是一种严重侵害股东知情权的行为。

关键词:知情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