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个人养老金钱怎么办
单位欠个人养老金钱怎么办
我于2008年4月合同到期不在与单位续签合同,但单位于2007年3月-2008年4月为给我投单位应交的养老金,个人负担的部分每月按时从工资中扣除。为在新单位投保只能个人先垫付6537.83元才能办理档案的转移,单位已写收据标明于2009年4月30日还款。可现在单位一直推辞没钱,企业照常运转,我怎样才能要到属于我的钱呢请帮忙,谢谢
律师解答: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