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国家版权局等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国家版权局等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06 生效日期: 2006-06-06 发布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保监厅发〔2006〕45号
各保险公司:
现将国家版权局等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一、各公司应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各类软件的正版化工作,以形成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氛围。
二、各公司应尽快开展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已使用的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更换。
三、各公司要根据《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送我会统计信息部。
二○○六年六月六日
发布文号: 保监厅发〔2006〕45号
各保险公司:
现将国家版权局等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一、各公司应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做好各类软件的正版化工作,以形成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氛围。
二、各公司应尽快开展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已使用的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更换。
三、各公司要根据《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报送我会统计信息部。
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