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产权档案的规定和法律 2023-10-05 拆迁安置 147℃ 0 可以查阅房地产权档案的组织或个人为: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依法行使有关权力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关键词:查阅产权 上一篇 中山市城区铺面房屋租价管理实施细则[失效] 下一篇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同意中央国家机关危旧房改建处自行承担拆迁工作的复函 相关推荐 在武汉,没有产权证转让房屋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房屋赠与需要到税务部门缴纳什么税 房产赠与和买卖费用是否有区别 关于开展灭蚊周活动的通知(深爱卫【2010】11号) 开发商违约延办产权证的违约责任 离婚协议中房产等财产的赠与约定能否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