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是我国最早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机构。中国人民大学从1981年开始招收民法学知识产权方向的研究生。1986年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博士的倡导下,原国家教育工作委员会决定在中国人民大学设立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并批准该中心从1986年起在我国创立知识产权法专业。在教育部的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努力,该中心已成为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高等教育层次与结构最为完整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基地,涵盖了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第二学士学位生等具有不同培养目标、不同层次的指导研究和学生培养工作。到2001年,已有220多人分别完成了博士后研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460多人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这些毕业生现活跃在我国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立法、司法、行政管理和教学与科学研究领域,其中不少人已成为教授或该领域内的知名专家和学者。

目前,中心有专职或兼职研究人员16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4人、讲师4人,出版专著、教材20余部,发表论文200余篇。中心教学与研究人员参加了我国全部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立法工作。他们的不少研究成果被立法机关采纳,反映在法律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多年来还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提供专家意见,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心出版的知识产权法教材受到我国法学教育的广泛认同,成为主流教材。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被连续聘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并担任面向21世纪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教程教材《知识产权法》的主编。中心广泛建立和参与了和国内外学术团体的学术交流活动。其中,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欧美、日本著名的研究机构有着密切的学术交流关系,郭寿康教授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设立和资助的著作权与邻接权教席的主持教授,他是至今全亚洲唯一获此殊荣的学者。

目前,中心有在读博士生16人,硕士研究生48人,第二学士学位生61人。

关键词:研究中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