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院立案程序
浅议法院立案程序
一、立案大厅办事流程:
第一步,将起诉材料交法官审查;
第二步,按法官的安排,持缴费通知书到交费窗口交纳诉讼费用;
第三步,持交费回单到原法官窗口办理立案手续,领取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
执行案件立案流程与上述步骤基本相同。
二、起诉必须具备的材料
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应当提供:
1、民事、行政诉状,诉状中须注明双方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或方法;
2、原告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单位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起诉证据复印件,并将起诉证据登记做成《证据清单》;
4、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起诉证据复印件的副本和证据清单副本。
其中离婚案件必须提供:
1、结婚证、结婚申请书复印件或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
2、须法院分割处理的争议财产清单。
其中行政诉讼案件必须提供:
1、证明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有关证据,起诉被告不作为的,必须证明原告已经向被告投诉或提出申请。
执行立案应当提供:
1、执行申请书;
2、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
3、由主办法官填具的《结案联系单》等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材料;
4、可以一并填写《请求采取强制措施申请书》、《请求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书》。
支付令立案应当提供:
1、支付令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申请人身份情况证明;
4、证据清单一份和证据原件;
公示催告立案应当提供:
1、公示催告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