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还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签订之后还能反悔吗?
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就离婚这件事情而言是不能反悔的,但是可以对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数额反悔,如果双方都有反悔的心思的话,是可以重新约定财产的分割方式的,如果一方没有反悔的心思的话,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必须是因为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况,否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就有效吗?
不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了,离婚协议书就立马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了,因为离婚协议书是一种附生效条件的协议,所以只有当夫妻双方离婚了,离婚协议书才会生效,如果还没有离婚,那么即使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也是不会生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能不能再进行补充?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在夫妻双方签订之后再进行补充的,但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还没有离婚,因为只要没有离婚,那么离婚协议书就没有生效,此时是可以补充更改的。但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了的话,就已经具备了法律效力,不能够再对离婚协议书进行补充更改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