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是否能要求赔偿
借款人是否能要求赔偿
债务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
法律咨询:
因房市大跌,房奴甲无力归还房贷,故向好友乙借钱;乙允诺,称于十日后支付;为避免争议,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十日后,甲请求乙支付借款;乙反悔。问甲如果因此受到损害能不能要求赔偿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那么乙没付贷款合同就不生效,不生效的话就没有违约责任,那么就不用赔偿了吗有没有对甲的救济措施啊不然对甲太不公平了吧。
律师解答: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不同于金融机构为主体的借款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未提供借款的,借款人不能要求赔偿。法律依据是第210条。
相关法律知识:
存货清偿债务
以存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按存货的账面价值结转存货
,将债务的账面价值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存货账面价值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债务的部分偿还,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存货资产的补偿,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