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推动动漫产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由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10个部门组成,文化部为牵头单位,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内容如下: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6]61号
文化部:你部《关于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同意建立由文化部牵头的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请联席会议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附件: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二○○六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国动漫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推动动漫产业又快又好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能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拟定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向国务院提出建议;制定动漫产业行业标准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动漫企业认定标准;制定国家动漫产业基地的布局和规划,订立基地相关标准,负责基地的认定,建立有关评估机制;协调解决推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中的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各地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10个部门组成,文化部为牵头单位。文化部部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办公室设在文化部,主任由文化部一位负责同志兼任。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四、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研究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召集人:孙家正文化部部长成员:吴启迪教育部副部长马颂德科技部副部长张少春财政部部长助理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易小准商务部副部长孟晓驷文化部副部长丁伟文化部部长助理王力税务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工商总局副局长胡占凡广电总局副局长于永湛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办公室主任: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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