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草拟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考试环境,保证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国家知识产权局草拟了《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08年9月3日至2008年9月17日,意见反馈信箱为:liuying_2@sipo.gov.cn。

2008年9月2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附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关键词:资格考试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