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哪些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法律咨询:

您好,哪些案件属于自诉案件

律师解答: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三类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告诉才处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共有四种: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侮辱、诽谤案,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和第270条规定的侵占他人财物案。这些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案情比较简单,不需侦查即可查清案件事实,适宜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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