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后悔了可以收回吗,房产赠与子女后有权居住吗
房产赠与子女后可以再次赠与父母吗?
房产赠与子女后可以再次赠与父母。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赠与合同。不动产变更登记,没有特殊情况就不能撤销,子女在接受房产赠与之后已经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利,可以对其进行再次的赠与回父母,并且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房产赠与后悔了可以收回吗?
房产赠与后悔了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要回来,首先赠与的房产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
如何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最后,重房产受赠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赠与子女后有权居住吗?
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之一,而用益物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老人赠与子女房屋后,基于对老人保护的原则,老人享有居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