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离婚补充协议需要去民政局备案吗
离婚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该协议是否符合生效条件。只有符合以下的3个条件,那么该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才有效:
1、离婚协议补充协议的订立方要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协议补充协议表达了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离婚补充协议需要公证吗?
一般来说,离婚补充协议是不需要公证的,只要在后面的协议中注明与之前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协议为准即可。同时,只要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的前提下签字,协议内容不违法,这样的签约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补充协议需要去民政局备案吗?
不需要。如果已经办了离婚手续并签了离婚协议,那么再签补充协议,不需要到民政局办手续备案,一样有法律效力。只要对方签字了,同样是有效的。离婚协议必须包含的三个基础内容有: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2、夫妻双方对于抚养权与探视权的约定以及扶养费的支付时间与数额;
3、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与债务的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