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典当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09-11 拆迁安置 136℃ 0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有些地区出现了典当业。为了适应这一新的情况,统一税收政策,决定在营业税中增设一个税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营业税条例的税目中增设“典当业”,下设“典当物品的保管费和利息”、“死当物品销售”两个子目。税率分别确定为5%和3%,其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二、对典当业兼营其他业务所到得的收入,按营业税所属的税目税率计算征税。 关键词:典当业营业税 上一篇 小舅子偷卖姐夫房产第三人非善意被判返还 下一篇 使用假房产证进行诈骗的主要手段 相关推荐 在武汉,没有产权证转让房屋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房屋赠与需要到税务部门缴纳什么税 房产赠与和买卖费用是否有区别 关于开展灭蚊周活动的通知(深爱卫【2010】11号) 开发商违约延办产权证的违约责任 离婚协议中房产等财产的赠与约定能否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