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案增长
借贷纠纷案增长
借贷纠纷案增长 法官提醒:借贷前注意对方是否诚信 老弟被告上了法庭,哥哥说“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借的80万元还是要还吧”;拿着欠条,周某找到老婆的好友要钱,可对方说这借据是被逼签下的…… “金融危机下,更多的出借款人,想尽快收回资金,可借贷人却拖延时间,想‘借鸡生蛋’。”雨花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建军说,这是借贷纠纷出现飙升的一个原因。据统计,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6月15日,雨花区法院共受理81起借贷纠纷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一倍。法官提示市民在进行借贷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对方是否讲诚信。 过多地依赖熟人或亲戚关系,或以所谓的社会良知作保证,引发了不少借贷纠纷。一位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的法官说,借钱还钱之所以形成官司,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忽视借款手续,或者借款内容不明确导致纠纷的发生继而到法院打官司。尤其是亲戚朋友之间的借款,双方基于相互信任或顾及情面,往往口头约定而不写欠条,或者是还款时不及时收回欠条,从而留下隐患的案件也不在少数。 [温馨提醒]欠条上不要留太多空白 “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时,只要在使用时依照法律来规范,就可有效地减少和避免纠纷的发生。”雨花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建军说,借贷不能只简单地写个欠条就了事,内容一定要规范。内容部分和签字盖章之间的空白不能留得太大,如果留得太大,会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会做手脚,比如在空白处增写其他内容,或将原内容裁去,在空白处重新添加内容;数字之前或数字之间不能留有空格,如果留有空格,极易被持据人添加数字,使借款数额成百倍、千倍地增加。 一份完整、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应该写明出借人及借款人的姓名、借款时间、借款数额、还款期限或还款日期、借款利率、借款原因、出借和还款方式、保证条款、违约责任、借贷双方及担保人签名。 即使是亲戚朋友之间借款,也要“先小人后君子”、“亲兄弟明算账”,绝不能用君子协定、口头协定代替书面协议。还款时,要收回欠条,如果欠条没带在出借人身上,要让出借人写个收据,这样可以有备无患。 刘建军还提醒道:“虽然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借贷是用于非法活动,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因此,出借人在借款给借款人时,一定要了解好借款的用途。”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也就是说,借款到期后的两年内,债权人不向债务人要求归还的,超过两年则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