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公司资产需要承负那些法律责任
恶意转移公司资产需要承负那些法律责任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法人恶意转移公司资产,以逃避债务,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如财务人员等,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律师解答:
应在转移资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财务等人员无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处理: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
那么,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是如何处理的呢该解释也同时规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处理”。即: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