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下列部门规章》的命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下列部门规章》的命令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2001]第16号
经决定下列部门规章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1.中国专利局第十四号公告
2.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
3.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
4.专利收费标准
5.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
6.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7..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补充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行政复议规程
局 长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废止下列部门规章》的命令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2001]第16号
经决定下列部门规章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1.中国专利局第十四号公告
2.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意见
3.中国专利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补充规定
4.专利收费标准
5.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
6.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7..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补充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行政复议规程
局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