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亲属移民的申请程序和要求
申请美国亲属移民,申请人必须是该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亲属移民只需申请的陈情人提交有关申请表格以及按规定需要的关系证明,同时证明该陈情人具有经济担保能力。按新的申请程序,申请材料须寄往移民局的地区服务中心。
如果移民局认为表格填写有误、付费不足或需要补交材料,会发出书面通知。如是“技术性错误”,如表格选错、申请表未签名、支票金额不足或过多或未签名等等,移民局会将全套材料退回,包括付费的支票或汇票。
材料全部合格,移民局受理后会在两三个星期内发出受理通知,上面附有收费收据及申请档案号码。该编号即是供日后查询的代码。在移民易受理后,如果纯需补交材料,移民局会以I-72表通知所需补交的材料以及补交材料的期限(一般为50-60天)。申请人应在限期前提交补充材料。在亲属移民中请案中,移民局主要审核材料是否准确无误,如果移民局对材料感到满意,即会发出I-797批准通知书。如果移民申请的受益人在美国境外,移民局同时会安排通知有关的使领馆。
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准后,受益人即可向海外使领馆申请入境移民签证或在境内调整身份。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能有几种情况:
申请人不受配额限制;
申请人受配额限制且截期已到;
申请人受配额限制且截期未到;
申请人在美国境外;
申请人已进入美国。
如果申请人是不受配额限制的美国公民的近亲亲属,(包括其配偶、21岁以下之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美国公民之父母),或者申请人系受配额限制的优先类别但配额截期已到,则可开始向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移民申请获准后,批准通知书将直接寄给你,同时移民局会将申检档案寄往位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全国签证中心(NVC),NVC会根据申请表上指定的海外签证使领馆,将申请档案寄往该使领馆,,同时将一包被称为(第三文件包)的材料寄给海外申请人,申请人应按要求尽快填好并寄出表格。使领馆收到有关申请表后,开始受理申请,包括背景调查。一般在60天后,申请人会收到该使领馆的另一包被称为(第四文件包)的材料,里面包括面谈预约信、体检指示、申请表格及有关要求。这时申请人应按要求进行体检、赴约面谈。如果符合要求,体检合格等,领事即会发出移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