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日期:2008-12-29 14:48 发布单位: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八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章专利的申请

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

第八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