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工商局经区分局清算组备案《办事指南》
【清算组】市工商局经区分局清算组备案《办事指南》
一.范围
威海范围内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
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
四.申报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出资人或授权部门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加盖公章);
五.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有关申报材料
2、受理申请的办事人员进行审查;
3、受理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核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窗口电话
59900265990025
八.监督电话
592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