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企撤离后事难理 律师:追缴欠款法律上有难度
【外企清算】韩企撤离后事难理 律师:追缴欠款法律上有难度
地缘毗邻,一度被韩国中小企业认为是投资天堂。然而,随着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用工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税收制度的改革,山东乃至我国整个东部沿海地区近期接连发生了在华韩企非法撤离现象。来自韩国中小企业厅代表处的最新统计显示,在2001年到2007年间,未正常清算撤离的韩国企业206家,仅2007年便有87家,这还不包括近期刚刚发生的等地为数不少的撤离事件。对此,本报于25日以《韩企高管“逃跑”背后》为题作了报道。
面对韩企的“一夜蒸发”,接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变得更为现实和迫切。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交易所形成的债务关系如何清理中方员工的工资、保险等欠款问题能否通过司法途径得到妥善解决在两税合一、新《》等新政压力下,劳动密集型中小韩企撤出中国已非个案,如何引导韩企走合法撤离的路线,从而将对中方的影响降到最小
27日,韩国驻领事馆法律顾问、山东德衡涉外部主任徐昌荣接受了本报专访。
追缴欠款不单纯是法律问题
对于通过法律途径追缴欠款,徐昌荣认为,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难度。
徐昌荣给导报记者做了举例说明。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在缴纳注册资本金之后,并不承担无限责任,比如,注册资本金为100万美元,如果债务超出了这个数字,超出的部分很难通过法律追缴回来。再比如,有些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与职工产生争议、恶意撤离的是受委派的经营层,但其在法律上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日前据韩国媒体报道,针对在中国恶意逃避税务和工人工资等问题而非法撤离的企业家,韩国政府正在研究对他们进行司法处理。如果中方受害者向韩国司法部门就和欺诈等不法行为的企业提起刑事诉讼,韩国政府将根据掌握的证据,按照法律进行制裁;如果中方要求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制裁,韩政府将根据《中韩引渡条约》或《刑事司法互助条约》采取相关措施。
另据韩国的相关规定,企业到韩国以外的国家投资,如果不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撤离,是无法顺畅地通过韩国每年的税务年检的。但是,据悉,一些恶意撤离的韩商为逃避责任,并没有回到韩国,而是逃到韩国以外的地方避风头。“在这种情况下,诉讼的主体是个问题。工人讨回欠薪的难度很大。”
徐昌荣表示,“解决欠款问题,不单纯是个法律问题,它是整个亚洲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应该上升到政治层面,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双方政府间的合理磋商与沟通。”
据徐昌荣介绍,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资企业在韩国投资时也出现过类似的撤离情况。在两国政府的合理协商下,韩国采取了缓冲的办法:将沿海的日资企业向内陆转移。因为沿海开发地区地价等各项费用偏高,转移到内陆可以降低日企的投资成本,缓解其压力,也就制造了一个过渡期,从而减少了对社会带来的巨大冲击力。“这些都是冷冰冰的法律所不能解决的,值得我们的政府来借鉴。”
对外企清算制度有待完善
因为精通韩语,有过多年与韩商接触的经历,并代理过多起涉韩案件,徐昌荣近日接待了不少咨询合法撤离事宜的韩商。
徐昌荣介绍说,外资企业合法的撤退程序应该是,在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要到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该到当地的外经贸部门申请清算,经批准后,可以进入清算程序。在企业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则会进入特别程序,必要时需要税务等部门介入。
对前来咨询的韩商,徐昌荣也提出了合法撤离的建议:首先是股权转让,韩商可以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中方企业继续经营。这样不仅可以缓解资金压力,也可以达到合法撤离的目的,还不会因信誉问题影响到继续在中国经营的其他韩企。另一种途径就是走合法清算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