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司清算注销案件
某公司清算注销案件
案情简介:北京某公司于2000年成立,至2006年之前公司经营效益良好,后来,由于公司股东之间对公司经营方式发生分歧,公司经营出现重大问题。部分股东请求注销该公司,其他股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内耗严重,公司清算注销工作无法开展,给股东的其他正常行为也造成了严重影响。
姜超峰律师意见:(1)由于股东之间对公司是否存续达不成一致意见,根据《》的规定, 建议部分股东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2)在法院作出公司解散的判决后,依据该判决组成清算组开展公司清算工作,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负债进行清理,形成公司清算报告。
(3)在完成清算工作后,分别向税务、财政、统计、质检、社保、银行、工商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结果:该公司部分股东委托本律师,按照上述建议步骤有序的完成了目标公司的清算注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