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后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吗,丧偶后子女是由谁抚养
丧偶后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吗?
丧偶后是没有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的。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赡养老人义务的主体有:指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儿媳与女婿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对于伴侣,法律只规定了其具有协助赡养人的义务,因此当配偶死亡,伴侣也就没有了协助义务,不需要赡养对方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丧偶后子女是由谁抚养?
丧偶后子女归另一方抚养。如果另一方不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则归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来抚养孩子,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也不在或者没有负担能力的,则归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来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丧偶后户口可以独立吗?
可以的,因为只要户口本上面已经显示丧偶了,这时候应该也是不需要再提供死亡证明,那么户口本也是只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还有其出生年月日等等资料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的,个人身份的,还有亲属关系,法定的住址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