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日期:2009-03-02 10:33 发布单位: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9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险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公司

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六章保险业监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