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程序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经过以下程序:
应当向工商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的,不予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上述规定主要为协调企业设立中,一般行政管理与特殊行政管理的关系。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经过以下程序:
应当向工商局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的,不予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上述规定主要为协调企业设立中,一般行政管理与特殊行政管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