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起商标反抢注初审成功阻击商标抢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起商标反抢注案有了初审结果。
“吐哈大厦”、“金新宾馆”、“独山子大酒店”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挂自己的招牌了。历时两年,“吐哈”、“金新”、“独山子”终于夺回自己的“芳名”。
反抢注 重在证据
在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异议裁定书中记者看到,“吐哈”、“金新”、“独山子”成功异议的理由大致相同。第一,商标具有独创性;第二,在被异议人注册之前使用;第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被异议人代理方、新疆中新商标事务所所长韩国安说:“尽管我们代理的这起案件有输有赢,但是,判决结果很公正。新《商标法》实施后,商标由公权转 变为私权,自然人也可注册使用商标,私权受到侵犯时采取自愿保护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首先要有商标意识、维权意识,不要给他人留下可趁之机。在权益受 到侵犯的时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异议人代理方,新疆天诚商标事务所所长常登靖分析说,“龟兹”异议失败和他的商标没有独创性有很大关系;另外,库车县龟兹饭店虽然在当地很知名, 但在全国并不算什么。不仅如此,在新疆以“龟兹”命名的酒店和饭店不在少数。这也是库车县龟兹饭店放弃再次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上诉的原因。 而奥立 广告公司本来有胜诉的可能,但由于提供的证据不全,所以败诉。
常登靖告诉记者,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双方提供证据的全面、真实和权威性决定着案件的胜负。
奋起反击 初战告捷
2002年1月24日,晨报曾在A11版以《为何抢注我的芳名》为题对一起商标抢注纠纷进行了报道。文中详述了乌市26家知名企业的名称和标识被一家名为“金朝阳”的公司注册并进行了公告的消息。
被注册的那批企业包括“翼龙”、“吐哈”、“火炬”、“红山”、“金新”等,这些酒店和大厦的名称在我区已有相当名气。得知商标被他人注册后,其中的8家企业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异议。
在提出异议的8件商标中,“吐哈”、“金新”、“独山子”3件商标异议成功;而“龟兹”、“奥立”两件商标异议失败;“翼龙”和“红山
”商标的争 议结果目前还没有出来;“火炬”则撤销异议,并私下和“金朝阳”公司协定,以2万元的价格由“金朝阳”转让给火炬大厦使用。
3家企业虽然胜诉,但并不意味着他们使用的这些字号现在就受到了合法保护,他们必须重新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
记者了解到,由于没有及时注册自己使用的商标,这些企业已经耗时两年,损失了数千元的异议代理费。而如果当时他们在企业注册之时就申请这些商标,则只需付2000余元的注册费即可。
据悉,库车县龟兹饭店放弃了再次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上诉的权利,而新疆奥立广告公司则明确表示要继续上诉。
对于注册这些商标的乌鲁木齐金朝阳实业有限公司来说,3件商标异议成功意味着他们将面临注册失败所带来的损失,仅3件商标的注册费用就约为 7000元,加上异议代理费用,损失至少在万元以上。 据悉,该公司老板张朝玺目前注册的商标已有近百件。两年前他已注册商标70余件,而2001年12 月1日新《商标法》实施后,他又以自然人的身份注册了新的商标,但他拒绝向记者透露具体的数量。
商标抢注 孰是孰非
对于为何注册那么多的商标,是不是用于商标投资。张朝玺的说法和两年前一样,“先生孩子,后取名字麻烦多,注册这么多商标留着以后用。企业做大 了,需要打响的品牌也会越来越多的。我注册商标和其他人没有关系。再说,我有闲置资金,不注册商标放着也没什么大的用途”。对于败诉损失,张朝玺不以为 然。
但是张朝玺的行为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商标法保护商标的使用在先权利,提倡诚信。张朝玺注册有独创性的商标无可厚非,但为什么要注册别人正在使用的商标这明显具有恶意抢注的性质。”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尤其是被张朝玺抢注了商标的企业。
记者私下了解到,由张朝玺注册的“火炬”商标,在2002年媒体曝光其注册了他人正在使用的标识后,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火炬大厦。
对此,新疆天诚商标事务所所长常登靖说,张朝玺抢注别人商标的行为不值得提倡,因为市场经济提倡的是公平、公正和信用。但是,
被侵权的单位也不是没有责任,正是他们商标意识淡薄,甚至没有商标意识,才给自己带来了损失。从这点上看,张朝玺的商标意识值得肯定。
“别说投资商标了,很多企业连最起码的商标意识都没有。”常登靖补充说:“新疆有很多企业,甚至上市公司都没有自己的商标。还有很多企业对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注册仍无动于衷,这种现象让人遗憾。”
记者了解到,新疆知名的五星级酒店海德酒店、银都酒店的名称“海德”、“银都”都已被外地企业注册。
其实,目前在新疆,像张朝玺这样的商标注册人不在少数,他们都有自己的公司,资金实力较强,而且手中已注册了大量的商标,他们都被称为“职业注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