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债权转让协议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协议属于债权转让人与债权受让人双方订立的合同,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当债权转让协议满足上述条件下,即合同生效。但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债务人不能在向其行使抗辩权。债权转让的目的就是转让人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受让人之后,受让人取得债权请求权。因此受让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了需要确保债权转让协议有效外,还需要确保转让人已经将债权转让通知书发至债务人。
债权转让协议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