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经贸委网络系统计算机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经贸委网络系统计算机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30 生效日期: 2003-06-30 发布部门: 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布文号: 陕经贸发[2003]221号

各处室,省安全监管局,委属有关单位:
近日,陕西省公众信息网系统从技术上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有的代理服务器,使用路由器、防火墙与国际互联网络直接相连的方式。因此,目前在使用中的网络系统安全保密方面出现了漏洞,特别是厅局与厅局之间、委内各处室之间是互联开放的,可能会造成联入网络的个人计算机通过“网上邻居”访问其它的计算机资源。鉴于现系统的安全保密更弱,漏洞加大,为了保证我委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各工作用机的安全和信息内容的保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省经贸委信息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处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委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本处室、本单位计算机及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二、所有涉密信息和不宜公开发表的信息,不得在任何网络上公开发表,也不能在未采取适当的加密措施的情况下,利用任何网络进行传送。存储有涉密信息和不宜公开发表的信息的计算机,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入任何网络。

三、考虑到经济适用并与下一步内网建设相衔接,委信息中心将在委办公室的领导和协调下,拟采用国家保密局、省保密局推荐使用的计算机安全保密隔离卡的措施,对我委现有计算机进行硬件技术防范。该隔离卡将直接安装在计算机内,可将现有一台微机物理隔离成用于内网和外网的两套应用系统,外网系统可直接接入互联网,内网系统用于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今后,凡是装有隔离卡的计算机,严禁在本计算机的外网系统中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严禁将内网系统连入任何网络。未安装隔离卡的计算机严禁接到任何网络系统。

五、每套隔离卡价格约2500元,委领导和办公室现有计算机安装隔离卡的费用,由委办公室承担。其它各处室、各单位安装隔离卡的费用自行负担。统一安装隔离卡后,各处室新购买的微机,应主动与委信息中心联系安装隔离卡。

六、有关隔离卡的安装及相关技术问题,由委信息中心负责协调落实。

二OO三年六月三十日

关键词:陕西省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