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力普副局长在全国城市专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有关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专利工作试点城市专利管理机关:
全国城市专利试点工作会议于2001年8月7日至9日在兰州市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田力普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会上作了讲话。讲话总结了近两年来,促进技术创新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情况,肯定了各试点城市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协同努力、狠抓落实、按计划实施各项工作的良好态势,并对运用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提出了若干意见。现将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运用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
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促进全国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甘肃省政府、兰州市政府对这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与会的专利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当前,我国面临“入世”,新修订的《专利法》开始施行,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已经全面实施,全国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这次会议选在西部科技、工业重镇兰州召开恰逢其时,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最近江总书记发表了“七一”讲话,这是我党历史上的一篇重要理论文献,其中对“三个代表”的思想做了全面、深刻、具体的阐述,不仅是党建工作的指针,而且是新形势下我们各项工作包括专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从政治的高度上来看,我们这次会议以及今后要做的工作也是对“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实践。所以,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交流总结近两年来围绕促进技术创新开展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基本经验,讨论部署下一阶段推进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近年来,我国的专利事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领导下,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其显示度日益提高,这也离不开广大专利工作者,包括城市专利管理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我们还应认识到,世纪之交,我国面临国际经济竞争加剧、世界经济结构调整加速的国际经济形势;同时,国内各项改革日益深化,我国“入世”在即,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势在必然,技术创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专利制度正是促进和保障技术创新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中国专利制度本身就是理论创新指导下的体制创新,它由改革开放催生,在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中成长发展,并在促进科技与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专利制度也是国际公认,并为许多国家实践所证明的有效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发明创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失时机地就全面提升我国技术创新能力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并就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这个大背景大形势下,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999年决定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一中心工作采取若干重大举措,其中重要的一条,开展促进技术创新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并在近两年采取一系列措施稳步推进这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城市是技术、人才、信息密集地,也是技术创新基地和专利、知识产权主要产生地。围绕促进技术创新的中心任务加强城市专利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展专利试点工作,既有必要,也有条件。从近两年的实践来看,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已取得了实效,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为推进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营造了一定的条件。
以下,我分两部分来讲,首先,回顾一下我的们这项工作的基本情况;然后,就下一阶段的相应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回顾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部署、指导与推动
1999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作出了战略部署,并专门在《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第13条中对知识产权工作在促进技术创新高科技产业化中的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的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从1999年11月开始,开展以促进技术创新为中心任务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并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促进技术创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导则》,就这一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指标、基本方法及主要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同时,根据各地方市政府的申请、当地省专利管理机关的推荐,经反复研究、论证,确定了11个城市作为第一批运用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其中有三个省会城市,一个经济特区城市,三个地级市,四个县级市,类型比较齐全,地理分布上分别位于东北、华北、中南、华东、西北、西南各地区,产业结构各异,各具不同的资源条件。这11个城市共同的基本条件是有一支较强的专利行政管理队伍,市政府明确表态支持加强专利工作,有一定的经济、科技实力。1999年11月,我局在武汉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城市专利试点工作会议,就实施《工作导则》,全面启动围绕促进技术创新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做出了部署。
2000年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了全国专利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为了把专利工作切实纳入到技术创新体系之中,各地要把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做为重要的突破口。
同时,我局还在2000年年度工作计划中列出了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专项资金,对试点城市的专利工作给予了一定的推动,对实现试点工作的阶段目标起到了促进作用。2000年初,还对试点城市成立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要求。
2000年第一季度,为对各试点城市的试点工作方案制订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我局有关部门与试点城市专利管理机关就这一方案的内容进行了反复的磋商,这些方案经各个试点城市市政府批准后都按时完成。同期,各试点城市按照各自的方案要求,完成了关于本市专利战略研究的立项报告,这些立项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和我局审批后,成为各市专利战略研究的开题依据。终于在2001年上半年克服种种困难,全部完成了战略研究报告,并按统一制定的格式印刷成册,从整体上讲,作为试点城市的首次专利战略研究项目,这一任务完成得比较出色。这项工作是城市专利试点的突破口,希望以此使各市领导和产业界对专利制度的功能能有进一步深入的了解。
2000年8月,我们在厦门召开第二次全国城市专利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分析了这一工作面临的形势,系统总结了前一阶段的进展情况和试点经验,全面部署了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
2000年10月,我局按照中央全面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决定各项专利工作向西部倾斜,根据市政府申请,省、自治区专利管理机关的推荐,决定条件已相对成熟的包头、贵阳两市作为第二批运用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并指导两市制定出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管市长牵头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专利战略研究领域。
2000年11月,13个试点城市的主管市长,参加了我局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性会议“运用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经验交流会”,并提供了翔实的经验交流材料,武汉市主管市长代表试点城市在会上做了精彩的发言,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评价。
从前一阶段试点城市工作情况看,以武汉等城市为代表的较大城市的专利试点工作走在了前列,加上2001年上半年,较大城市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展开,我局决定抓住时机,扩充其他若干具备条件的较大城市进入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序列,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拓展地方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工作的广度。今年5月确定了兰州、沈阳、长春、南京、宁波、南昌、合肥七市作为第三批试点进入全国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序列,并对这些城市制订试点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年初,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1年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几点意见》,对今年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也为这次会议的召开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同期,我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专利工作评价标准”,并印发了《关于在专利试点城市中试行专利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决定今年11月对试点工作满2年的城市的专利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
近两年来,我局与试点城市的专利管理机关、有关市政府领导、有关厅局始终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比较全面地了解推动政府专利工作的深层次原因,在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对城市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指导,其方式和效果都得到了各试点城市的认可。
可以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部署、指导、推动的主要工作包括了三个三:三批运用专利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共20个;三次会议;三个文件,即“工作导则”、“几点意见”、“评价标准”。
试点城市领导重视,各方协同努力,狠抓落实,按计划实施各项工作
目前,全国共有20个专利工作试点城市。这些城市从申请专利工作试点城市开始,就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专利工作的重视。制定试点方案时,不少市的主管市长亲自过问。已由市政府通过的十三个城市的试点工作方案,绝大多数规定了主管副市长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为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除了1999年11月确定的试点市外,贵阳、包头两市市政府也都制定了比较务实、全面的试点方案,贵阳市的方案中明确了主管市长为试点领导小组组长,包头的方案中规定了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领导和负责人组成。此前,我局还向各试点城市转发了武汉与石家庄的试点方案,武汉的方案立意较高,措施全面,强调专利工作应全面融入创新体系,石家庄的方案规定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具体分工,强调了政府部门间的协作。绵阳市在试点阶段,已两次更换主管副市长,这三位市长都非常重视这一试点工作,对这一工作给予了密切关注和具体指导,该市的试点方案强调了专利试点与全国技术创新试点、科技兴市试点和科技城建设的结合。湘潭市有关市领导多次就本市专利试点工作作出指示。兰州、沈阳等市专利管理机关近来就制定试点方案,与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事宜多次向我局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总的来看,各试点城市从制定方案及从试点工作起步阶段开始,就强调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原则、总体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注重部门横向协作,目标具体务实,强调了主要依靠本市力量搞好试点工作。
改善促进技术创新的制度、政策环境,是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开展试点工作的城市,近年来都加大了制定地方法规与政策性文件的力度。如,武汉市委、市政府分别通过的《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和《关于支持建设武汉光谷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的若干规定》中,都强调了必须重视专利、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运用。经过多方努力,《武汉市专利管理条例》于2000年11月经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01年1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条例作为专利管理工作基础性文件,对政府专利管理的主体、客体和管理手段作出了明确、系统的规定,成为我国第一部专利管理条例。我局已及时将该条例向全国专利管理机关转发。该条例为武汉市开展城市专利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也对各试点城市按照《工作导则》要求,加快地方专利管理法制建设起到了较强的示范效应。近期,绵阳市政府法制办对《绵阳市专利管理办法》正在进行审定,并将于近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发布。厦门市人大常委会1999年通过了《厦门市专利保护暂行规定》。延边于2000年制定了《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专利保护的若干规定》。武进制定了《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办法》。招远制定了《招远市加强专利工作的规定》。澄海市印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等。
试点城市的专利执法保护、高新技术专利申请、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都按要求取得了较快的进步。武汉、西安、石家庄、绵阳、湘潭、延边、厦门和四个县级市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根据专利法和本省、市有关规定及《工作导则》要求,加大了专利执法保护的力度,在维护促进技术创新的市场经济秩序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其他试点任务的完成创造了一定的条件。执法工作是根本,如果行政执法工作不到位,会使专利权人丧失对专利制度的信心,这是政府要做的,与国务院部委强调加强执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相一致,是政府调整职能的要素。
各试点城市的专利申请量,尤其是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较试点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例如,西安2000年专利申请量为1312件,比1999年的934件增长了40.5%,增幅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武汉市在狠抓国家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整体工作上取得了突破,确定了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方案。
绵阳市本身就是电子工业基地,在省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狠抓重点,有效地促进了绵阳产业界龙头棗长虹集团的技术创新与专利保护密切结合的机制。湘潭市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近年来列入各类科技计划的专利技术占40%,科技计划中产生的科技成果有60%申请了专利,32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有85%已拥有专利。上虞市近年的专利实施率高达80%,其中不乏从附近大都市引进的高新技术。贵阳市市长办公会议决定,自2001年起,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专利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专利申请与专利实施。
另外,各试点城市在专利信息开发利用、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及专利、宣传、培训各方面都较试点前有了较大幅度的进展。
总体来讲,近两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总体部署、原则指导,有关省、自治区有关领导与知识产权局指导、协作下,试点城市积极响应、主动行动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局面已经形成;基本经验可以概括为任务明确,领导支持,部门协作,规划先行,真抓实干;基本做法是以政策的、法律的手段为主,辅以适当的经济、行政手段;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进度不一,主要表现为试点工作中制度建设的力度不平衡,资源条件的利用程度不一,各市有自己的优势、特点,其原因,除了这一工作难度大、认识不统一,要求高之外,还有其他种种主客观方面因素的制约。
以下我结合上述回顾,就下一阶段的城市专利试点工作,谈几点希望和要求。
二、对下一阶段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几点要求
根据“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试点城市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试点工作为契机,适应“入世”需要,增强紧迫感,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法规体系与工作体系。
江总书记指出:“要扶植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要把经济命脉和某些关键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牢牢掌握在国家的手里”;他还要求“大力支持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成长,促进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其他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在近年来也就我国知识产权工作发表了重要指示。这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高层领导对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高度重视。
20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世界经济结构大调整,工业国家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给予了更多的关注,知识产权保护被推上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前台。目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态势有以下几方面特点: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保护、行政保护都要加强;2.在审批制度方面,简化程序,降低费用;3.保护范围扩大化;4.加强战略研究。美、日、欧近年来纷纷加强了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运用,并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有关政策、立法、条约中,其核心点就是,专利、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也应该通过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为其本国在全球竞争中取得和保持优势地位服务。同样的主题,我们也在考虑,各试点城市市政府也应考虑。一方面要看到,专利、知识产权制度鼓励效率优先、保护竞争优胜者利益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这一制度运用得当,也是由弱变强的手段之一,是竞争者间实现双赢的必经途径。这是历史证明的。关键在于掌握、运用好有关的战略与策略。除了争取参与国际规则的制订与调整外,我们要尽力运用好知识产权制度,为挖掘我国创新潜力与潜在人才优势服务。试点城市也都有各自的资源与产业优势,也应充分考虑如何用好、用尽这一国际通用规则,以激励、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充分利用本地的自身资源与条件,进一步提高试点工作成效
这里的资源与条件,包括自然的、社会的,也包括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如各市已有的促进创新的制度、政策,已经创立的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区、大学创业园区,已经设立的高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各市也都有各自的独特的自然资源、区位优势,都要善于利用。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技术创新中的作用。
东、西部试点城市资源条件不同,两地区的专利、知识产权机构应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这次会议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大家可以相互交流。还应考虑城市的专利、知识产权工作,如何利用本市优势在走出去战略上先行一步,对本市核心技术在国外的专利申请、授权、保护和实施及其产品的转口贸易情况,有一个跟踪和把握,对于较我国发达的、水平相当的、相对后进的各类国家与地区,分别分析我们各市的专利、知识产权如何进入、如何发挥作用。
高新专利技术的产业化,最终离不开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离不开产权归属的清晰化,有的城市在这方面先行了一步,要善于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与制度,推进高新专利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加强部门协作,争取领导支持,将部门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
专利工作专业性强,又是对在我国实施时间不长的专利制度的运用,稍不注意,就易形成专利管理机关独立作战的局面,所以,希望新增加的试点城市向前面的试点城市学习,利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的机会,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筹建起来,请主管市长挂帅,并请有关的政府部门都进来,争取早日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为转化为市政府的行为。
当然,要实现这一要求,还须始终紧扣本市的中心任务开展试点工作。
组织好评价考核工作,提高试点工作示范效应
今年11月,我局将对1999年11月确定的11个试点城市的相应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这方面,我们已制定了统一的标准,届时,希望在省知识产权局的协作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顺利完成这一评价考核工作。
这一工作是根据《工作导则》对满2年的试点城市工作进行的例行考评,其目的是鼓励将各项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也是为各试点市今后加强专利、知识产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以切实提高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试点、示范效应,向全国推广试点经验,促进试点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加强专利战略研究
11个试点城市已完成了较高水平的专利战略研究项目,有的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希望后来确定的试点城市向他们学习,早日将这项工作开展起来。
加强专利信息的开发、利用,提高信息化水平这一工作是其他专利工作的基础,加强这一工作是《工作导则》的要求,是提高各项专利工作效率的需要,也是长期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和其它业务工作的需要。
依法推进专利执法工作,发挥专利制度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促进创新环境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新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扩大了有执法权的城市的范围,增加了假冒专利行政查处的规定。专利行政执法中应注重与其他执法部门加强协作,注重与司法机关的协作。
加强知识产权协调工作
利用城市专利工作试点契机,专利管理机关在练好内功、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应争取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建立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协调工作,为全面提升本市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而努力。各试点城市在这方面可以先行一步。
同志们,我们要将这次会议作为新的起点,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中心任务,注重调查研究和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敢于创新,脚踏实地,协同努力,全面实现城市专利试点工作的预定目标,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各市技术创新能力与经济竞争力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