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判多久,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寻衅滋事罪判多久?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有哪些?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区别?
1、从概念来看,寻衅滋事指在公共场所内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他人、横向霸道、肆意挑衅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两种犯罪的行为特征上看,故意伤害罪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不法行为,并对特定人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而寻衅滋事侵害的对象不特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犯罪分子往往是为了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从结果上来看,构成故意伤害罪是以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为构成要件,而寻衅滋事罪并不以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为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