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该不该有绿卡

随着在中国街头的“洋面孔”不断增多,人们对“老外”已经不再感到好奇了。有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内地就业的外国人,登记在册的已超过6万,这些人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而每年来华旅行的外国人更是多达7000万到9000万人次。有关人士预测,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的日趋紧密,来中国的外国人会越来越多。面对来华外国人的增多,中国该不该实行“绿卡”制度,该不该给那些希望长期生活在中国的外国人发永久居留证呢?最近,记者采访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外管处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宣传办公室的有关同志,了解到明年将推出中国的绿卡制度。

外国人居留证分两种,期限最长为5年

“绿卡”一词是从英文greencard翻译过来的。在美国,绿卡是外侨登记卡的俗称,是一种永久居留身份的证明,以前它是绿色的,故此得名。现今的绿卡实际上是白色的,间以红色和蓝色。移民签证与绿卡有着密切联系,取得移民签证就能取得绿卡。大凡移民国家或需要引进外国劳动力的国家,一般都会实行绿卡制度。

对于不同国家,绿卡在时间上的伸缩性较大。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传统移民国家,绿卡是永久性的,即从获得绿卡时到持卡人死亡,持卡人都有权居留在上述国家。这些绿卡大多分为三类:技术移民、投资移民和家庭团聚移民。但在瑞士、瑞典和丹麦等传统的人才引进国家,对移民工人或专业人才多实行有期限的长期居留权制度。德国的“绿卡”只允许持卡人在德国居留和工作3年,期满后可再延长两年。也就是说,德国的“绿卡”持有人最长5年就得打道回府,德国“绿卡”的“含金量”和美国绿卡相差很远。严格地说,绿卡是长期居留卡,却不一定是永久居留卡。但是,无论是永久的还是长期的,绿卡制度对外籍人士来说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具体到我国,对外国人居留期限的管理主要分成两类:一类是在中国居留半年以上、1年以下的,由公安部门颁发“外国人临时居留证”;一类是在中国居留1年以上的,由公安部门颁发“外国人居留证”,期限一般为1年,期满如继续居留,必须到指定的公安机关进行证件缴验。另外,在三资企业工作的副总级以上的外国人和归国留学人员可一次性申请一至五年的外国人居留证,但目前真正获得5年居留证的外国人并不多。

永久居留证更像荣誉证书,全国一共发了不足50张

中国现在是否有外国人永久居留的证件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在中国投资或者同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合作以及其他活动,需要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获得长期居留或者永久居留资格。但是,依照该法的实施细则,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人一般最多只能获得有效期5年的居留证。至于永久居留证,中国也有,但与其说是一种证件,倒不如说是一种荣誉证书。2000年9月,为了褒奖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美国人墨菲和安达信公司中国主管澳大利亚合伙人吴港平为当地经济作出的贡献,上海向他们颁发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同年,一直致力于中国盲童教育事业的日本人青木洋子,在天津获得了永久居留证。此前她曾获得天津专为外籍人士所设的“海河荣誉奖”。在湖北,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士也都是湖北省为外国人设

立的“黄鹤友谊奖”和“编钟奖”的得主。

有关资料记载,上海市在建国后曾向耿丽淑、关长臣、威廉·凯乐和秦范雄4名为中国革命、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友人颁发过“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此后一直没有发放过这种居留证。直到1986年才恢复,至2001年,各地公安机关向外国人颁发的永久居留证还不足50张。

中国目前没有真正的绿卡

这些颁发给外国人的居留证和永久居留证算不算中国的绿卡呢?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外管处的有关同志说,严格地讲,即使是那些永久居留证也不能被称为中国绿卡,如果称为“上海绿卡”、“天津绿卡”、“湖北绿卡”或许还说得过去。因为绿卡与移民直接联系在一起,它意味着持卡人拥有一些短期居留者所不能拥有的权利。

在美国,持绿卡的永久居民所享有的权利与拥有美国国籍的公民几乎相同。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永久居民可以享有美国公民在就业、医疗、保险、救济、教育等各个方面的政治、经济权利,并要承担美国公民应该承担的义务,例如,纳税的义务。当然,如果一个持绿卡的人违反了美国法律,直接的结果之一就是绿卡被吊销。

虽然外国人在我国居留期间享有人身权、财产权、劳动就业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但除了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中国公民特有的部分政治权利外,还不能担任公职。根据以往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的旅行、住宿、购房、医疗等方面都受到一些限制,必须在指定的范围内按规定活动。

不过,近来中国对外国人的政策逐渐宽松,外国人在中国享受的自由越来越多。国内先是取消了对外国人住宿的限制规定,现在外国人在中国可以随便选择住宿地点,不必限制在涉外宾馆。外国人在中国的就医也可以享受与中国公民相同的医疗保险。与此同时,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在对外国人的管理上也开始采取更优惠的政策。北京市商品房在上世纪90年代一直实行内外销分开的制度。根据当时的规定,北京市的商品房有“内销房”和“外销房”之分。前者由国内资本开发,必须以北京市的企业、组织或个人为销售对象;而后者由外商投资,购买者为境外的企业、组织、个人和中国其他省市的企业或组织。从2002年9月1日起,以前只能卖给北京本地购房者的内销商品房正式向境外购房者开放,在北京存在8年多的商品房“内外有别”的历史彻底结束。

没有绿卡,非法居留问题多

由于没有真正的绿卡制度,很多外国人对来到中国后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存有疑虑,影响了中国对外国人的吸引力,因此,绿卡制度的实施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宣传办公室的苏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对外籍人士就业市场的开放程度,中国的绿卡制度势在必行。

目前中国处在一个非常好的发展契机中。自加入WTO以来,我们对国外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但因为政策法律方面的原因,确实有一部分优秀的外籍人士无法顺利地到中国来工作。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国际间的人才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企业为选择最好最能干的人才,迫切需要政府建立更宽松的外国人管理制度。绿卡制度无疑能够更好地适应这种潮流。

另外,建立绿卡制度对维护涉外治安也有很重要的作用。目前,外国人非法居留、签证过期、非法谋职的情况在各个城市都存在。例如,有的语言学校聘用的外国人根本就没有居留证,但却长期在中国教书。另外,尽管《外籍人士在华就业条例》里明确规定外国留学生不得在中国打工、就业,但很多饭店还是以雇留学生端盘子为荣,虽然他们冒了点违反政策的风险,也支付了比较高的工资,但这些商家抓住了市场卖点,把这个当成吸引顾客的有效手段。

在采访中,一位在北京工作的美国专家也告诉记者,据他所知,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有相当大一部分都没有居留证。苏强告诉记者,没有完备的绿卡制度是造成非法居留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建立健全绿卡制度对净化社会治安,维护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的工作环境,保护合法投资者的权益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建立绿卡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府根据国情对外国人入境居留的管理进行了多次调整。就绿卡而言,其实早在2000年2月,在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就有人建议给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永久居留证,以给他们更多的方便。根据2001年统计的数字,在中国登记的外籍就业人员已超过了6万人,虽然与每年申请美国绿卡的人数还是相差很远,但这一数字正在上升,因此中国建立绿卡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如今,北京、上海都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出了更优惠的外国人在当地的居留政策。在北京,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人也可以申请5年的居留证。上海市规定,注册资金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企中的外国人都可以直接获得超过1年的居留期限。这些政策为绿卡制度的建立铺平了道路。▲

老外在中国该注意啥(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等现有法律、法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要遵守中国法律、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中国法律的人,中国主管机关可以缩短其在华停留期限或取消他的居留资格。

第二,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华留学的外国人,未经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允许,不得在中国就业。

第三,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必须每年在指定的时间到居住地公安局缴验外国人居留证。

第四,在中国居留或者停留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外国人必须随身携带居留证件或者护照,以备外事民警查验。

第五,在中国出生的外国婴儿,出生1个月内,其父母或者代理人须持出生证明向当地公安局申报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六,外国人在中国死亡,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代理人应在3日内持死亡证明,向当地公安局申报并缴销死者居留证件或签证。

第七,对患有精神病、麻风病、艾滋病或开放性肺结核病的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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