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处专利申请受理
专利代办处对于当事人递交的专利申请,依据其职能进行专利申请受理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书》,然后转国家局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对当事人面交的不符合受理审查条件的专利申请,代办处予以退回,对寄交的不符合受理审查条件的专利申请,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代办处对于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审查,只是专利申请审查程序的第一步,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申请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是该专利申请被予以受理的证明,而不是该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