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间 协 议

【什么是居间协议】居 间 协 议

甲方:

乙方:深圳市领跑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因甲方需要向银行融资,特委托乙方作为居间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交银行要求的基本资料 。

二、 乙方居间活动成功,银行同意向甲方放款到帐后,那么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实际放款总额度的5 % 作为居间费用,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的期限不得超过七天,每延误一天甲方按放款总额度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向乙方所交纳的居间费用不包括银行的费用。

三、 甲方提交给乙方的申请文件,乙方除用于融资外,不得另做其他用途,无论融资是否成功,甲方提交的一切申请文件都将由银行保留而无须退还。

四、 甲方在申请融资期间,有责任配合银行提交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不得拒绝银行的正常审核和自行终止本协议。

五、 本协议有限期为五年,贷款增额部分另行收费,同上。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六、 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均自愿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注:本合同所指的银行是指在中国合法的、正规的银行。

甲方: 乙方:深圳市领跑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签名: 签名:

电话: 电话: 0755—82078128 13828820554

2010 年 月 日 201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