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债
如何要债
我是替我父母咨询的,我父亲以前借给一“朋友”二十多万,当初只打了欠条,经多次要求还债,而且时间也很长了,但是对方就是不还,还搞起失踪,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告倒对方,改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律师解答:
不管对方人在或者失踪,均可在原住所地起诉.
一般情况只能主张事先约定好的权利.
如果你父亲不幸死亡,由他的合法继承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在法定继承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行使权利,在遗嘱继承下,由遗嘱继承人行使权利。债权是否属于你父母的共有财产,如属于共有财产,应先分一半给母亲,然后按照继承处理。
据说现在有强制执行公证,可以去公证处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