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债

如何要债

我是替我父母咨询的,我父亲以前借给一“朋友”二十多万,当初只打了欠条,经多次要求还债,而且时间也很长了,但是对方就是不还,还搞起失踪,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告倒对方,改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律师解答:

不管对方人在或者失踪,均可在原住所地起诉.

一般情况只能主张事先约定好的权利.

如果你父亲不幸死亡,由他的合法继承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在法定继承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行使权利,在遗嘱继承下,由遗嘱继承人行使权利。债权是否属于你父母的共有财产,如属于共有财产,应先分一半给母亲,然后按照继承处理。

据说现在有强制执行公证,可以去公证处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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