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
以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问题
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
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
③债务人改组;
④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
以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
债务人以现金、韭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三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