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欠款如何通过法律程序顺利解决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法律咨询:
欠款人给了借款人一张欠条,欠条没有写明还款期限,只是注明随要随还,但是现在欠款人已经失踪,能找到的是他的兄弟姐妹,请教所有看到此问的律师朋友,这样的坏帐是否通过法律的手段可以追回请写明如何追回的程序。
律师解答:
1、首先,如果打官司的话,可以打赢。因为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随要随还。诉讼时效从你主张权利而对方拒绝还款开始计算。
2、申请支付令是错误的。支付令的条件之一是必须能够送达对方。现在对方失踪。
3、事实简单就没有必要请律师。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的立案庭咨询并索要相关材料,一般会得到指导和帮助。
4、你没有权力申请宣告对方失踪。
5、建议:首先搞清楚对方人失踪,但有没有可以确定是他的财产,如工资、房产等。如果有,尽快诉讼,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保全。具体需要的手续同上可以向法院立案人员询问;如果没有,即使起诉法院判决后也暂时无法执行帮你要回欠款。这样你可以选择;A暂缓起诉,找对方的兄弟姐妹,让他们帮忙传个话,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对双方有利,可以避免诉讼费损失还可以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调解。躲债的话只能是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B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向对方公告送达后审理判决。同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法院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不了的情况下法院会中止执行。这样以后只要你随时发现对方或查实对方有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