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归来有新欢 离婚难欲与旧爱"共赴黄泉"
30岁的茶陵男子张某在外打工,与一江西女子发生,与妻事宜未谈成后,张某产生与妻同归于尽的想法。10月16日,湖南省茶陵县枣市镇村民张某因犯故意杀人(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06年以来,人张某在外地打工时与江西省赣州的一女孩相好并发展成婚外情。此后,张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多次要求妻子与其离婚,妻子龙某最终同意。今年5月30日上午,张某与龙某到县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谈不拢,又由于他人劝说,便与龙某讲和。当天下午2时许在返还途中,两人为钱的事又吵了起来。张某觉得活着没意思,起意与妻子龙某一起死,便用手掐住龙某的脖子,直至龙某没有动静才松手,后又发现龙某躺在地上手还在动,便又用刀子捅了龙某的颈部。被告人张某以为龙某死了,便向自己左手腕部割了四刀并到池塘自杀,但自杀未果,被附近村民发现。此时,张某也想起家中尚有3岁的小孩,又心生悔意返回作案现场,并用手机先后拨打了“120”急救中心和“110”报警电话。后龙某经抢救脱险。
经审理,茶陵法院认为,张某犯故意杀人(未遂)罪,但有投案行为,且支付了全部,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茶陵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