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莫成一纸空文

【物流合同范本】物流合同莫成一纸空文

规范合同意义重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物流业也进入了加速发展的快车道,有数据显示,估计到2010年,中国物流业支出预计将以每年8.4%的速度增长;而第三方物流的发展与第四方物流的出现,更使我国物流业趋于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然而,在物流合作过程中,不少双方却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物流合作关系破裂。其中,合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无法确立一个双方认同的物流合同是导致物流合作出现问题的常见障碍。

中储物流专业人士宋建君谈到,在物流营销和服务工作中,合同是确定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本。根据物流实践,可以得出,合同既是业务开发最终确定的结果,也是业务实施过程中对照执行的依据,更是解决业务纠纷主要的依据。薄薄的一纸合同,其重要性显而易见。

在签订合同时,任何欠缺和疏漏都会给物流活动带来负面影响。美国有一例案件,在该案件中,来自于亚洲的几个远洋集装箱在某公司的线路上的一起火车事故中被损坏,损失金额总计达150万美元。这家公司声称对此不负责任,因为它在运输业中的法人单位是国际远洋运输代理人,而不是铁路公司。每年数百万只集装箱通过海运、铁路以及卡车运输到美国。通常由于合同文件上含糊、草率的记录,同时又没有人关注,从而使交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当出现损失时,进口商、出口商以及保险运输商最终不得不通过法律来解决,并确定由谁负责以及该负责多少。

也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规模大、实力强的大企业或集团凭借雄厚实力在合同谈判中的优势地位,把自身的经营风险强推给物流经营方,如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在物流经营人掌管期间发生的任何货损货差,物流经营人都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更有一种情况,有些物流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若货损货差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不能确定,作为具有混合地位的物流经营人如何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则可能存在争议。故明确有关的责任分担,确保自身合法利益是十分必要的。

“谈出来”的合同

宋建君认为,合同不是写出来,而是谈出来的,最后形成的合同文本是谈判出来的结果。在业务合同谈判的实践中,一定要坚持做到以下三方面:一是据理力争,平等互利。一份成功签约的合同,应该是双方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结果。例如中储物流在与某大钢厂的谈判中,钢厂以业务遍及全国为由,主张使用他们的仓储保管合同;在诉讼管辖地问题上,主张由钢厂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储据理力争,指出中储股份也是全国性企业,上市公司有其规范,不同地区因其地域特殊性,不可强求一致,必须相互协商修改合同条款;至于诉讼管辖地,应遵循平等原则,由起诉方选择双方所在地的任意一处来管辖。最终,对方接受了中储的意见,达成了一致。二是巧妙设置,合理规避。如何将自身风险降到最低,是设置合同条款的重要准则。例如在与某外商物流企业谈判中,由于需要物流企业代垫的运输资金数额较大,又是滞后结算,因此物流企业设置了预付款制度,即客户先期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业务中发生的运杂费先从预付款中支出,当累计到合同限定数额时,客户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支付,补充了原先预付款中支出的对等金额。这样既有效解决代垫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代垫资金带来的经营风险。三是咬文嚼字,反复推敲。合同中的字句,是不能模棱两可、随意而为的。有一次,在与某铝厂签订传真件发货协议时,对方提出要核对传真件发货通知单中的“所有要素”准确无误,后来通过沟通,客户改变初衷,同意接受中储物流主张的仅核对通知单栏目中的“文字内容”,从“所有要素”到“文字内容”,虽只是四个字的变化,含义却相差甚远。

由此可见,在签订合同时,缜密的思考、积极的争取是必不可少的,这样可以使形成的合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权益。

签订合同有学问

现代物流不是简单的代理、运输、仓储、保管、报关等合同的签订。它所出售的是一个方案,是按一定流程管理的设计方案,该流程要解决企业的各种疑难问题,达到简化程序、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效果,合同涉及的环节多、时间长、要求复杂。专家提示,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所签合同要合理:合同中要考虑双方的利益,达到双赢的目标,这点很重要。如果只考虑一方赚钱,而使另一方无利可图,这样的合同即使签下来,履约中也会出现各种问题。实践证明,如双方的理念一致,所签合同的目标相同,履约中一般就不会产生什么问题,即使有问题也较容易解决。

所签合同要完善:物流商与客户签订合同是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任何一方如果在签约前考虑不周或者准备不足,都有可能在未来执行合同中出现问题。此外,合同的执行标准及衡量标准,是客户与物流商在签约时首先应协商解决的问题,但在实践中,大量的合同根本未对此作出规定,导致双方在执行合同或对所提供的服务方面产生争议。服务范围要明确:许多物流商往往忽视了服务范围的重要性。物流商与客户第一次合作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服务范围”给予一个明确的界定,包括如何为客户提供长期的物流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到何种程度及服务的期限,总之要对服务好到何种程度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否则,物流商对要干什么都不清楚,而客户也不清楚支付的是什么服务费用。“服务范围”应详细描述有关货物的物理特征,所有装卸、搬运和运输的需要,运输方式,信息流和物流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不要误导客户:物流商不要为了争取客户而使其产生误解,将物流服务视为灵丹妙药,认为物流商可将客户所有的毛病都连根治愈。应让客户认识到,没有一个物流方案能十全十美地解决企业的全部问题;即使要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也需要详尽的策划、充足的时间,以及付诸实施这样一个过程,最终才能见效。

避免操之过急:许多企业在尚未做好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去寻求物流商的帮助,并对物流商寄予过高的期望匆匆签约,或许他们有太多的、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但这样做的结果往往带来忙中必然出错的后果。

必须考虑经济性:物流商接受和签订的协议影响最终能产生效益的项目,而适当水平的物流成本开支必然与所期望的服务表现有关。要取得物流企业的领导地位,关键是要掌握使自己的能力与关键客户的期望和需求相匹配的艺术,对客户的承诺是形成物流战略的核心。一个完善战略的形成,需要具有对未实现所选方案的服务水平所需成本的估算能力。

条款要有可塑性:物流商在签订协议时,要掌握好一种尺度,即达到何种水平。比较好的尺度是,将合同定为中间性的、可改进的方案,而非最终方案的程度上,以便为今后几年留出调整、改进的余地。合同条款要订好,要有保护措施,轻易不要订立那种没有除外责任、没有责任限额的条款,否则将收取很少的费用而承担无限的责任,赔偿整个货价;轻易不要承担严格责任制条款,而要争取过失责任制条款。

合同具有可行性:对于专业性较强的企业,签约前应向有关专家咨询,甚至请他们参与谈判,分析企业生产、管理的特殊性、特殊要求及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避免留下难以弥补的后患。而对于物流商经过努力仍无法做到的方面,千万不要轻易承诺。

关键词:一纸空文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