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未过户,赠与人可否撤销赠
【房产赠与撤销】房屋赠与未过户,赠与人可否撤销赠与
房屋赠与未过户,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一般来讲,合同只要双方签字就会成立,合同成立就意味着双方要履行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大多数赠与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所以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即使被赠与人已占有使用赠与人赠与的房子,但由于你们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赠与的房屋产权并未转移,加之双方之间的赠与行为既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合同又未经过公证,所以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撤销权,撤销了对被赠与人的赠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