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哪
【电水汽热合同范本】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哪些
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
合同的主体是供电人和用电人。供电人是指供电企业或者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资格的非法人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作为供电人。受供电企业委托供电的营业网点、营业所不具有权利能力,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因而不是供电人。用电人的范围非常广泛,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等,都有资格成为供用电合同的用电人,订立供用电合同。
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无形物质-电力。
供用电合同属于持续供给合同。由于电力的供应与使用是连续的,因此合同的履行方式处于一种持续状态。供电人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电人供电,不得中断。
供用电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条款订立。供电企业为了与不特定的多个用电人订立合同而预选拟定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按照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用电人对该格式条款仅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而不能更改其内容。
电力的价格实行统一定价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35条规定:“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