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被“缩水”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问题一直以来被人们忽视,买完房子才发现土地使用年限“缩水”,购房者直呼上当。那么,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应该怎样计算土地使用年限呢本文提供良方。

土地使用年限及其计算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不同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据了解,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有的是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有的是因为建设手续不全,有的又牵扯到债务纠纷,有的则因为拆迁补偿等原因,这样一来,不可避免的使土地使用年限缩短了若干年。

那么,土地使用年限是如何计算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2条规定::“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最高年限为70年。”期限从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如何处理

按照《物权法》规定,住宅产权70年,到期自动续期,而其他性质土地如何续期无明确政策。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交纳出让金,一般是谁使用谁交钱的原则,到期后,需向国土部门提交一份申请,他们会组织评估机构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确定需要交纳的出让金数额。而如今许多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会追逐市场的热点,这就出现了一些楼盘在建设时实际上导致土地性质发生了变化,有的在工业用地上建起了住宅;有的在住宅用地上建起了商业物业等等,这些做法都会牵扯到土地使用年限及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从现实情况分析,一般都是购买者的权益受不到保护。而国家的法律又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由于开发商“晒地皮”而损失的土地使用年限,往往会转嫁到购买者的头上。

土地使用年限减少应索赔

因而,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需要谨慎考虑的一个问题,在购买之前一定要看清楚该项目的土地性质是什么。以防止在土地使用期满后,将来至少要多支出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一笔额外的土地出让金。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就此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由开发商在房款中减去相应年限的土地出让金,或者在房款外额外补偿一笔将来用于土地出让金的费用,用来补偿购房者的损失。

那土地使用年限减少时,按照什么标准来索赔,是值得商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70年,期满后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在第51年时到期,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我们的房屋也会被无偿收回。可见,对我们潜在的损害是很大的。等于我们的总财产实际减少了七分之二,如果是70万,就减少了20万,购房者应该按照这个标准来索赔。

但在实际中,购房者处于弱势地位,这样的要求很难获得开发商的认可和同意。那么,只有依靠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法规,将其责任明确化,以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在办理房产证时,最好载明房屋及所在土地使用年限,少一年,就应当减去一年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既保证了购房者的利益,在客观上又会减少开发商钻空子的现象。

关键词:怎么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