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遗嘱公证需要子女到场吗
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遗嘱公证需要子女到场吗?
遗嘱公证并不需要全部子女到场,当事人亲笔书写遗嘱以后,到公证机关办理即可。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公正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书面立遗嘱的一种法定方式,是继承人在世的时候对自己的财产在死后进行处理的行为。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它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
所以,二者在发生时间,办理流程,提交的公证材料及交纳的公正费用方面,均不相同,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