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协商处理更合情

现实:“人人都得立遗嘱”是误区

中国人民大学孙教授提出,当前出现一种不太好的宣传倾向,就是“每个人都应该立遗嘱”。她认为,这种观念其实是误区。遗嘱对家庭关系的破坏力很大。一个家庭一旦有了遗嘱,立刻就会激化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继承人与遗嘱人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会一直延续到遗嘱人去世为止。想要老年人安度晚年,就尽可能不要动员老年人立遗嘱。只有一些特殊的家庭才需要立遗嘱。

建议:协商处理遗产更合国情

召开家庭会议,内部协商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或许更适合中国的大部分家庭。

律师认为,契约关系是一种自治性高的协作关系。中国人应站在现代社会和现代经济发展的高度上,重新摸索家庭关系的定位。

去年,遗嘱库给老年人免费处理了将近1万份遗嘱,现在有3万多名老人排队,已经预约到了2017年。

现实:社会地位仍弱于男性

北京大学法学院马教授表示,当下中国婚姻家庭的财产问题矛盾越来越突出,问题越来越复杂。“要想处理好这些问题,必须先明确到底优先保护谁的利益的概念。”

调查显示,当前我国女性的社会地位依然弱于男性。“我国婚姻法采取的是性别中立原则,而在离婚债务清偿中适用性别关怀原则。这是伦理关怀适用于异性之间的体现,也是我国的社会现实需要。”

建议:“男性做家务”入婚姻法

专家表示,中国妇女得到与男性一样的生产劳动机会与经济自主权,但立法政策在赋予女性公领域权利的同时,却未对男性应承担的私领域义务作出制度安排,使得女性的双重负担越来越重。

一方面,妇女要在社会上打拼,另一方面,照顾老人、孩子的负担更多地落在妇女身上。她建议,家庭法政策应强调夫妻共同管理家庭事务,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现实:家暴提出多认定少

当事人提出家庭暴力多,但法院认定少的局面正日益明显。大多数情况下,法庭会否定妇女的叙述,让“家暴”从判决中消弭而无形。

家暴很隐蔽,而且按法律规定,因家暴导致离婚要求赔偿的主张方,不仅要证实有家暴存在,还要证实因家暴导致感情破裂,举证很难。

建议:出台反家庭暴力法

制定一部专门规范反家庭暴力的单项法律或法规。其中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与责任,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福利机构、妇联、村(居)委会、社区、医院等社会力量进行整合,保证在各阶段为受害者提供多渠道的支持和保护。

关键词:遗产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