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位继承制呢
什么是代位继承制呢?
代位继承中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遗产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吗?
公证遗嘱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公证遗嘱除了公证员外,必须到场的就只有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并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六条【遗产继承】: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遗产继承】: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遗产继承】: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产继承】: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已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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