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遗嘱指定:如果死者生前留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指定了遗产管理人,那么该人即为遗产管理人。

法院指定: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未指定遗产管理人,或者指定的遗产管理人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职责,那么法院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推选:在没有遗嘱指定且法院未指定的情况下,继承人可以共同推选遗产管理人。如果继承人未推选,则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在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

遗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需要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全面清理,并制作详细的遗产清单,以便后续的管理和分配。

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遗产管理人需要定期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管理和分配情况,确保继承人的知情权。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遗产管理人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维修、保养等,以防止遗产的毁损和灭失。

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遗产管理人需要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清偿债务和追讨债权等。

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在遗产管理和分配过程中,遗产管理人需要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和分配。

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除了上述职责外,遗产管理人还需要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如出售遗产、缴纳税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关键词:管理人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