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区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出台
与去年相比,住宅补偿标准与上一年度持平,而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采用了市场比较法或成本法评估,工业厂房及其他房屋采用成本法评估
新报讯(记者 毛伟军)3月31日,金华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规划局联合发出公告,出台了金华市区2006年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据悉,这次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制定公布的。
补偿标准(住宅类)
区域类别 单价(元/平方米)
一 3144
二 2911
三 2691
四 2380
五 1844
适用该基准价的基本条件为:在出让土地上新建的城市基础设施较完备、交通便捷、小区环境较好、安全性较高、物管较规范的小区多层住宅,建筑结构为混合一等。与住宅不同的是,商业和办公用房今年决定采用市场比较法或成本评估法,工业厂房及其他房屋采用成本评估法。这个基准价仅适用于2006年发放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
据了解,具体的被拆迁房屋、安置用房的货币补偿金额,要由房地产评估机构以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为依据,结合该房屋的具体区位、建筑结构、建筑面积、成新、层次、朝向、装修及其他因素评估确定。同类地段的同类房屋,也完全可能由于环境和配套设施不同而导致补偿价格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