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来源属行政划拨或减免地价款的房地产能否办理抵押登记 2024-11-17 拆迁安置 68℃ 0 答:凡土地来源属行政划拨或减免地价的企业土地,在未向政府缴纳地价或未缴足地价前,不能单独以土地进行抵押登记;若土地上的建筑物已合法登记,可以同意单独以房屋作抵押,在处分抵押物时,必须委托深圳市不动产拍卖行进行拍卖或变卖,不动产拍卖行负责扣发应补交的土地价款。凡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地产,不得擅自为企业提供抵押担保。 关键词:地价款房地产 上一篇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标准 下一篇 房地产登记的相关常识 相关推荐 房屋产权登记办理详细介绍 亡故姐姐补偿款被拆迁办“扣”下两弟起诉讨要 城区房屋产权变更登记 让居民监督“阳光动迁” 买公房未过户产权证决定房屋归属 房屋产权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