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抵押登记
导读:进行房地产抵押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那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以深圳市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为您详细介绍。
一、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法拥有房地产权;
(二)房地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情况;
(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书;
(四)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已经其产权部门批准同意;
(五)共有房地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的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需提交监护权公证书及监护人身份证明;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机构还需提供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印章;
3、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或核准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印章;
4、属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印章;
5、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公正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为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的,需在委托书中注明;
7、境外企业、组长或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
8、组织、机构信息代码卡复印件。
(三)房地产权利证书或《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预售)》;
(四)主合同及抵押合同书;
(五)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应提交其产权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准文件;
(六)抵押人涉外,抵押权人为境内金融机构,抵押目的是为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融资的,由境内金融机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审批或备案并提交相关批复;
(七)抵押人为境内机构,抵押权为涉外金融机构的,需想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审批或备案并提交相关批复;
(八)同一房地产设定余额抵押的,应提交原抵押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及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或土地使用税证明(除个人住宅类外);
(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登记机关审查核准→申请人交纳税费→登记机关在《房地产证》和《抵押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申请人领取《抵押合同书》、《房地产证》或《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预售)》。
小编提醒:
小编以深圳市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为例,为您介绍了相关的办理事项,其他地区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应适当借鉴,因各地的具体政策规定有所差异,需以当地实际公布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