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如何产权登记是关键

提示

强父母出资购买的这套房产,如仅以小强一人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则为小强的个人财产,小玲对此房屋没有财产权利。小强的父母如希望将此房屋赠与给小强和小玲两个人,作为二人婚后的共同财产,则应变更房屋买卖合同,在买受人处加上小玲的名字,办理产权登记时也应将小强和小玲登记为房屋的共同所有人。工作人员提醒说,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购房时,产权登记在谁名下是最为关键的一环。

相关法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规定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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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父母出资